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《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6-27 点击量:3567 作者:管理员   分享到:
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
管理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陕人防发〔2014〕49号
各市、杨凌示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,韩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,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,各监理单位,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工作,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,现将《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望遵照执行。
对未取得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,应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证书,否则不得从事人防工程监理活动。
附件: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实施方法(相关表格下载).doc
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
2014年6月25日